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煤化工有限公司115万吨/年兰炭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煤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中圣环境科技发展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煤化工有限公司115万吨/年兰炭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选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燕家塔工业园区赵家梁片区
3.建设内容:对现有兰炭生产装置进行技改升级,通过对现有4×15万吨/年炭化炉装置加高、优化内部结构,升级改造为4×28.75万吨/年炭化炉,将60万吨/年兰炭生产装置升级改造为115万吨/年兰炭装置。同时对辅助装置进行改造。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已履行环评手续,厂区各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营,可稳定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煤化工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燕家塔工业园区赵家梁片区
委托单位联系人:杨刚平
委托单位联系电话:1337949579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圣环境科技发展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一路旺都D座24楼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电话:029-68661233
电子邮件:90762292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按照本文下方链接格式要求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5w1Sq2D1KQe_VBdkIuhIQ?pwd=is8m 提取码: is8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相容性的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 电话联系环评单位、发传真或发电子邮件;
2. 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发传真。
八、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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